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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八)

后,就是收养我。

    碧姨把我当成那个儿子的替身。

    4岁的他走了,4岁的我来了,更重要的是,我被大狼狗咬住时,眼神也是坚硬。

    和她那被欺辱的儿子很像。

    这才是真正的,她收养我的原因。

    原本以为日子会永远这么过下去,但在一年前,一个人找上了她,并告诉了她一个惊天的事实。

    她的儿子,没有死。

    甚至没有给她怀疑的时间,同时递在她眼前的,是血与头发。

    属于她儿子的。

    碧姨拿着这些东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她狂喜血与头发所有者确实是自己的儿子。

    她想见他,但是那个人却有个条件背叛李封。

    碧姨答应了。

    她和李封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之所以能进李家,除了手段外,还因为她像极了一个人。

    而且,她只有这么做了,才能见到自己的儿子。

    所以,碧姨才会在那时这么问我。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为敌了,你会帮谁”

    “最怕的,就是到时候你两个都帮不了。”

    原来,她已经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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