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八)
后,就是收养我。
碧姨把我当成那个儿子的替身。
4岁的他走了,4岁的我来了,更重要的是,我被大狼狗咬住时,眼神也是坚硬。
和她那被欺辱的儿子很像。
这才是真正的,她收养我的原因。
原本以为日子会永远这么过下去,但在一年前,一个人找上了她,并告诉了她一个惊天的事实。
她的儿子,没有死。
甚至没有给她怀疑的时间,同时递在她眼前的,是血与头发。
属于她儿子的。
碧姨拿着这些东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她狂喜血与头发所有者确实是自己的儿子。
她想见他,但是那个人却有个条件背叛李封。
碧姨答应了。
她和李封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之所以能进李家,除了手段外,还因为她像极了一个人。
而且,她只有这么做了,才能见到自己的儿子。
所以,碧姨才会在那时这么问我。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为敌了,你会帮谁”
“最怕的,就是到时候你两个都帮不了。”
原来,她已经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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