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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老娘了。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去北京打工,后来在一家夜总会当保安,碰巧就认识了赖总的老爷子,他很喜欢我,送我去当兵,复原后就让我跟了赖总。
你当的是什么兵
我也说不清,对外好像叫特种部队。学的也挺杂,什么击、搏击、侦查、电子通讯、跟踪、爆破什么的,虽然挺苦,可也值。本来部队不想放我,还是老爷子打了招呼才让我复员的。
我点点头,笑着问道:那你是不是打架很厉害,算是武林高手了吧
军犬也笑了,说:那不一样,练武术的人花架子多,招式很好看;我学的是自由搏击,讲究的是一招制敌。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看赖总不显山不露水的,其实他的功夫比我高,因为他有内功。
嗯,不会吧
我觉得不可思议。
那个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赖云峰跟这个彪形大汉比,谁都能看得出来军犬肯定占上风。
军犬伸出右手在我面前张开,那是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掌,掌心火红,虎口的肌鼓绷绷的。
他把手掌一翻,我发现他的手掌不仅厚,而且手背青筋虬结,手指头得像小槌。
他说:你看我这只手,一巴掌能扇死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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