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八章 大浪孤舟(第二更)
要谢韵儿研磨,然后略一沉思,便开始下笔。
之前沈溪虽然没把这份奏本列出成稿,可在心里却打了无数遍的腹稿,一经书写便没有任何停顿,一气呵成。
明初臣民上奏,一律使用奏本,到永乐年后,设题本和奏本并行制度。
公事用题本,需要用主管印,多是以衙门名义上奏,属于公务奏。至于臣民私事的上奏,则是用奏本,不用印。奏本和题本同样要经过内票拟后呈递天子,再由天子批阅后呈送六科发抄施行。
题本和奏本格式大致相同,每幅六行,一行二十四格,抬头二字,手写二十二字。
头行题本用衙门官衔,奏本用生儒吏典军民灶匠籍贯姓名。
疏密俱作一行书写,不限字数,右谨奏闻四字,右面字平行,谨字、奏字各隔二字,闻字过幅第一行抬头,计纸字在右谨闻前一行,与谨字平行差小,年月下疏密同前,若有连名,挨次俱照六行书写。
奏本的总字数限制在三百字左右。
沈溪所奏,并非以翰林院的名义上奏,因为谢迁特别提醒过不能假手于人,因而写的是奏本而非题本。但沈溪所奏,却没有参杂太多主观意愿,在内容上更接近题本,这却是沈溪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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