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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六四章 军规

糊口”

    荆越刚开始还狡辩,但见沈溪脸色难看,突然想起沈溪所杀的那些地方官员,赶紧低下头,“卑职知罪。”

    沈溪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荆越私藏抄没银,明知故犯,论罪当诛,但念其以往功劳,且不问斩。来人,将其拖下去杖打四十”

    “大人”

    荆越一听急了,昨天抓了个老贼头不老实,才打了二十军棍,我今天只是做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怎就要挨四十下

    旁边一起过来的军将,见荆越被拖下去,有些做贼心虚,没一个敢上去为荆越求情。

    虽然军中一向禁止私藏战利品,但在大明律兵律中,根本没有“私藏抄没银”一项,若说跟这条罪名有一定关系的,乃是大明律兵律军政中“纵军虏掠”之罪,但那也是劫掠普通百姓而非盗匪。

    因为统治者明白,不给官兵好处,人家凭什么给你卖命所以默认战利品中除了有政治意义的,诸如传国玉玺、亡国皇子公主等等,别的无论人口、牲畜、钱财、物资等都归战胜者所有,战胜者可以自行调配。

    而大明律兵律只是大致规定军规军纪,对于细节,则各军不一,就连沈溪年前南下平匪,也先后两次将战利品进行分配,用作补充犒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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