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十一章 狼口余生


    虽然,后背的衣服被猎豹的爪子撕成了一条条的破布,但是求生本能激发下的达拉,还是几次躲过猎豹的猛扑,远远地跑了开去,逃生的速度连吉布里都深感意外。

    可是这一次,达拉不是一个人,他还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累赘,这两个人都比猪肉块来得重要,不可能将她们扔“猪肉弹”一样丢出去,而且,他们面对的还是一群凶狠的座狼,这种动物短时间内的奔跑速度和爆发力虽然没有猎豹那么惊人,但耐力却是猎豹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狼有时候为了追踪猎物,可以连续好几天不眠不休,直到猎物累得筋疲力尽才群起而攻,将其啃食干净。而且,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不同,它们进食时远没有捕食时的耐心,往往蜂拥而上,直接从猎物的腹部咬起,将其开肠破肚,掏出内脏,在猎物还没有死掉的时候就开始大快朵颐,瓜分猎物鲜美的血肉。不像猫科动物,至少也要先咬住猎物脖子,将其窒息而死后,才开始慢慢享用,与犬科动物活活分食猎物,弄得血肉横飞的场景相比,显得温情不少。所以,人们对狼群野狗的害怕,还远远胜于对狮子老虎的畏惧。

    达拉左思右想,感到无计可施,只能从靴子里掏出另一柄短剑,递给厉娜,说:“拼了。”自己则一手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