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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千莲剑法

立圆绕环为绞,力达剑身前部,肘微屈。

    架剑:立剑,横向上为架,剑高过头,力达剑身,手心朝里或朝外。

    挑剑:立剑,由下向上为挑,力达剑尖,臂与剑成一直线。

    点剑:立剑,提腕,使剑尖猛向前下为点,力达剑尖,臂伸直。

    崩剑:立剑,沉腕使剑尖猛向前上为崩,力达剑尖,臂伸直,剑尖高不过头。

    截剑:剑身斜向上或斜向下为截,力达剑身前部。上截剑斜向上;下截剑斜向下;后截剑斜

    向后下方,臂与剑成一直线。

    抱剑:、右手抱剑于胸前,剑尖朝右为横抱剑;剑尖朝上为立抱剑;剑尖朝前为平抱剑。

    带剑,平剑或立剑由前向侧后或侧后上方抽回为带,力达剑身。

    穿剑,平剑,剑尖经胸腹间弧形向前为平穿剑,力达剑尖,剑身不得触及身体;

    前臂内旋,立剑剑尖由前后后转动而出为后穿,力达剑尖,高不过膝,低不触地;抡穿剑剑尖向后、

    向左随转体贴身立圆绕环一周。

    提剑:剑尖垂直朝下为倒提剑,前臂内旋,虎口朝下;立剑由下向上方贴身弧形提起为右上

    提剑,高与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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