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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6章 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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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三年,户部尚书侯恂因度支大绌,上疏十二事,要求增关税,捐公费等。兵部尚书梁廷栋则以兵食不足,上疏言民穷之故,皆因官贪。使官贪风息后,再加派田赋,百姓才会同意。

    侯恂自严遂请每亩加三厘,于是增田赋一百六十五万余,合旧所增,共六百八十余万。

    崇祯三年(1630年),工部尚书南居益题开纳事例。接着南直隶巡按王道直解苏、松、常、镇四府道州县等官及乡缙典户所捐银九千八百三十八两充饷,至四月初四日,南居益等率属助饷。崇祯帝优旨核收。从此开捐资助饷之端。

    崇祯三年(1630年),南京户科给事中陈尧言疏陈:南京户部设有新旧二厂。旧厂铸钱搭放军粮兼支官俸,新厂铸钱起自泰昌元年(1620年),原动南本鼓铸南钱,以佐旧厂之不足,一岁之间除军粮商价外,仍以余利解助辽饷。至天启二年(1622年),始用北本改铸北钱,乃铸局在南而铸本自北,事权不一、息微弊滋,故有停止之请。然北铸既停,南铸宜复,安得一罢俱罢。果能设处铸本数万金,便可岁取倍称之利,方今度支告诎,可以受益弘多,故请复新厂南铸,崇祯帝命所司酌议以闻。

    王承恩大惊,这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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