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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章 戒石碑

有黑底金字牌匾,上面写着“宁安县署”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相传是一位大儒的手笔。

    上了台阶,正门左面是两面石碑,一面写着“诬告加三等”,另一面写着“越诉笞五十”,前者用来警戒百姓不能胡乱告状,不能诬赖他人,后面则是禁止越级告状,一旦越级上诉先用刑具打五十大板再说。

    右面则是一面鸣冤鼓,百姓只要有冤屈就可击鼓鸣冤。

    进入县衙,便是宽阔的前庭。但在正门和大堂之间,有一座半人高的石碑挡路。

    石碑的正面写着三个字,公生明。

    这是《荀子》中的原句,意为公正就能明察事理。

    这就是著名的戒石碑。

    方运走到戒石碑前认真作揖。后面所有人也一起弯腰拱手。

    方运道:“此碑铭刻荀圣之文,诸位可知用意何在?”

    就见一位年过四十的举人上前一步,微笑道:“此乃代荀圣戒饬官员之文,警示我等不得贪赃枉法。”

    方运点点头,认得此人便是宁安县的县丞陶定年,官居正八品。职责相当于副县令,若方运不在,他便代为管理县衙。

    县丞负责县里的文书、库房、赋税和粮马等,并负责与转运司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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