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八十三章 法表儒里

提倡的“心学”。这个心学的核心在于挖掘每一个人内心的“天良”,然后可以真正的做出一个可以尽可能让天下更多人都尽可能满意的法律。

    这个也就是时不凡的立法丝线,那也就是以人为本,以人类公认的道德作为标准。如果人类道德思想改变,那法律也都必须要跟着改变。以道德为核心,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这个也就是时不凡的立法思想。

    时不凡这个立法思想自认为是最接近于后世的,后世的立法思想是以人为本,时不凡这个法表儒里的立法思想是以社会公德为标准,这样相对是最接近的,也是这个时代儒家最能够接受的一种想法。

    时不凡学习法律的时候,自然知道上古先秦的法家。古代法家提倡法制,可是这个“法制”绝非等同于后世的“法治”。后世的法治的核心意义在于百姓选出一些人作为代表,有些国家叫做议员,有些叫做民意代表等等不同的说法。然后由他们来代替行使立法权,而政府对法律负责,那也就是在间接的对国家公民负责,这样可以实现所谓的“民主”,这个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

    可是古代的法家,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古代的法家的核心思想完全不同,古代法家的立法思想是在于君王。古代法家的立法权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