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繁荣 119 南华——荷兰圆桌条约
呐喊着。
老道的英国以外国元首的身份招待了司徒美登,傲慢的英国总督大人还在总督府热情招待司徒美登。
司徒美登的到来把谈判划上完美的句号。
1922年12月22日,新加坡总督府,装饰一新的谈判会场,气氛凝重。
范温斯特带着一脸沮丧的荷兰代表坐了下来,看着对面眼神雀跃的华人,心情复杂。
他扫了一下摆在桌面上的条款,用颤抖的手签下耻辱的条约,抬起头,对陈友仁幽幽一叹:“你赢了!”
经过艰难的谈判,在英美的见证下,南华和荷兰签订了南华——荷兰圆桌会议决定。
会议规定:荷兰王国承认南华独立,除马鲁古群岛、伊里安岛保留为荷兰王国的领地,荷属东印度群岛为南华所有。
包括苏门答腊岛、荷属婆罗洲岛、爪哇岛、苏拉威西岛、努沙登加拉群岛、帝文岛及其他附属岛屿近2000座,总面积达140平方公里!
同时,荷兰王国还向南华提供一笔5年4000万美元的贷款。
而南华则释放所有被俘荷兰士兵,归还战争中没收的荷兰商人的财产,允许荷兰人在南华境内居住、经商、参政的权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