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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借钱还钱(三更)

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公证抵押拍卖的法律问题。

    张律师好像正在和客户吃饭,接到苏铭的电话之后,冲着边上说了句“抱歉我失陪一会”,然后离开了包厢,找了个安静的地方。

    “苏总,你说的这个抵押,是去法院办冻结抵押,去银行办理,还是去公证处抵押公证?”张律师听完之后立刻问。

    “是去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有什么区别吗?”苏铭问。

    张律师说:“有区别。公证处是服务单位,没有执法权审判权等等各种权利,仅仅是在法律允许。和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为双方做一个公证。换句话说,公证处即没有权力,也不会主动去查抵押标的的目前真实状况。而法院不同,理论上,去法院办理抵押,法院有权力调查抵押标的当前状态。银行可以查询是否在本行办理过抵押。”

    苏铭被张律师一番专业言辞说的有点头晕,直接问:“你就说。有什么风险吧?”

    “如果抵押物,已经被抵押出去了,公证处是不可能知道的。换句话讲,他可以先后把酒店抵押给好几方,类似于买房子遇到黑中介,一房多卖;如果出了事,酒店卖了之后,还款顺序会按照第一债权人、第二债权人,一直顺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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