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劳工部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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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要设立一个法律,也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专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比如说必须要规定每天劳动工作量不能够超过九个小时,并且一个星期工作不能够超过六天。凡是加班,必须要给予工资。延长加班时间,必须要给一点五倍的工资。如果是在放假时间之内加班,那要给予两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那必须要给予三倍的工资。”
“至于各种打骂劳动者的情况,坚决不能够有。如果出现了,按照各种治安条例来处罚。如果涉嫌伤害杀人的犯罪,那可以让警备部门逮捕,然后移送法院进行审判处罚。”
“并且,我们还要设立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双方的争端。比如说拖欠工资,还有什么各种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而如果事情比较严重,那我们甚至可以主动提供法律援助,让我们劳工部门的所聘请的律师专门来帮助劳动者进行法律援助,进行帮助他们到法院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利益。”
王国瑞开始说了这些条文,然后一步步的开始要说明这个新成立的劳工部门负责的职责,他们的职责也就是负责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主要也就是维护他们的各种利益不受到侵犯。尤其是要坚决的打压那些过度的剥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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