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大事
坦然相告。那姓徐的汉子得知其为复社中人后,就表示自己对复社众人早已仰慕,只是无缘加入,今日为了国家大义,定然替陈贞慧出手,除去温体仁这等国之奸贼。
“不敢,只是这件事情实在要紧,徐某不欲牵连到贵社中人。以在下所见,最好连刀剑都不要用!”
“刀剑也不用?”陈贞慧闻言一愣,问道:“那用什么?弓弩火器?”
“用这个!”那徐姓汉子站起身来,走到门旁,拿出两件东西往陈贞慧面前一丢,陈贞慧定睛一看,却是两根枣木棍,齐眉长短,小臂粗细,已经用的久了,油光光透着红光,陈贞慧提起一根来,手上坠坠的颇为沉重,他讶异的看着对方,问道:“用这个?”
“不错!”那徐姓汉子笑了笑:“陈公子你有所不知,依照大明律法,露刃即为凶,若是用棍棒不过是个斗殴,再说这棍棒随处都有,厂卫也少了条线索。想那温贼少说也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挨上两下,就算不死也是伤筋动骨了吧?即便不死还能呆在朝堂之上,与复社为难吗?既然如此,公子又何必一定要他的性命呢?”
“先生所言甚是!“陈贞慧听到这里,不由得拊掌赞道。正如那个徐姓汉子所说的,依照明代律法,使用棍棒和带刃的凶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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