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节 道德战胜法律
导,告知他们法律对走私的明确相关规定。
可是最后陪审团还是依然一致裁定,这一次西北走私案无罪,他们有权决定有罪或无罪,但是定刑是法官的权力。
可他们宣布无罪了,法官也就没办法判刑了。
法官可以裁定陪审团的判定明显有违法律,从而不接受陪审团的裁定,重新选择陪审团,但这需要勇气,很显然这个法官缺乏这样的勇气,如果他是从革命时代走来的,是伍廷芳那样的法官,或许会这么做,可是他是和平时期成长起来的法官,他怕受到社会的责难,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他不敢。
最后判决,张作霖走私案不成立,不但他无罪,其他走私贩也被当庭释放。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这样的判决,甚至可能造成一个可怕的结果,那就是西北边境的走私合法了,任何人都可以去哪里跟苏俄人走私,只要不被苏俄抓住,他们就是无罪的。
同时对于中国的司法制度的严谨性产生了质疑,确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罪的,到底是百姓的平叛,还是法律的条文?如果法律条文,跟人民的认知冲突,到底以哪一个为准?
这些问题发人深思,也被问到了杨潮面前。
杨潮此时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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