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艺人待遇
的机构调查,韩国有约三成左右的青少年都有着成为艺人的想法和愿望,各大娱乐公司的练习生们更是多如牛毛,但真正能够出道的不足五分之一,更多的是在练习生时期便被残酷的淘汰掉了。
对这一点。三人都提出了强烈反对意见,尽管整个CGV集团都属于郑荣轩,但身为管理者,他们也不可能让郑荣轩去赔钱,所以坚持认为,练习生部门既便是不赚钱但也不能赔钱,因此整个练习生部的总体成本,以半年计算都将分摊到最新出道的艺人头上,其他公司们都是这么做的。最后还是郑荣轩坚持,这才将比例提高到了180%。其余的郑荣轩认为赔了也就赔了,权当是结善缘了,反正又赔不了多少。
同时,出道合约也不像其他的娱乐公司那样。要优先偿还公司的投资,而是公司扣除一半分成用来偿还公司的投资,其余的将支付给艺人,如果2年之内艺人没有还清投资的,要么一次性拿现金付清,要么在将剩余投资额再次提高20%后。在未来一年内以分成的7成形式来偿还,直至还清为止,同样在偿还清投资额之前,艺人是严禁解约的,否则将支付超高的违约金。
而且,歌手的经纪分成也与演员有着较大的差别,歌手本身在韩国地位就低,所以郑荣轩继续延用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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