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大明贪官的深层次原因,以及……
足以看出他对贪官的愤恨。
刚开始他并未开杀戒,而是找官员们个别谈话:“朕行先教后诛,不是不教而诛。尔等若是不听朕言,执意要贪,则只有死路一条。”
但是,到后来。
他就痛下死手了,贪赃满银六十两者(合人民币4200元),一律处死。
还以挑筋、断指、削膝盖、断手等酷刑严惩(这些刑法贪2000元就能用到了)。更有甚者(那些贪污十万元以上者),推出了“剥皮实草”的酷刑!
这些措施可谓周密,在当时真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不久,那些官员们就放松了人生观的改造,依旧前腐后继,酷刑也都不起作用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是因为,封建制度下读书出来的官,根本就不把百姓当人看,以及读书的成本过高。
想想看,他们以“十年苦读无人识,一朝成名天下闻”的人,好不容易当了官,下层官员开始对其吹捧,哄抬,自我**膨胀,以“父母官”自诩。
那么,我是你的父母,吃你点喝你点理所应当吗,对不对。
时间日久,**日盛。只惹得老朱长叹:“奈何朝杀而暮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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