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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少年军编制

有一套编制,而当要组建参战部队时则采用战斗部队的临时编制,将士兵重新组织到新的战斗编制中去,这种编制往往具有随意性。

    而这种两套编制又源自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平时按照居住地点就近编伍,由各郡的郡尉、各县的县尉负责训练,警备治安。大规模征发参战时,就由郡尉、县尉率领上前线。

    参战时由统帅委派若干“将军”分领几个作战集群;集群下将各地征发的士兵编为各个战斗部队,号为“部”,将军委派的“校尉”负责指挥;“部”以下分为若干个(一般也应是五进位制)“曲”,约一千人人,由“军侯”指挥;“曲”以下按平时基本编制,整编“屯”(约为五百人人)设一“屯长”;“屯”以下为“队”(一般约五十人或一百人人),“队”的最高军官叫“队率”;而后“队”以下设“什”(一般约十人)和“伍”(一般约五人)分别设“什长”和“伍长”。另外自“屯长”以上每一级军官都可支配约占编制百分之十的另编人员为随从亲兵,担任警卫、通讯等特别战地勤务。

    由于汉代军队编制沿袭秦代,按照战时编制的常备军逐渐固定,以部(一般为五千人)为基本单位。部由校尉指挥,因此部有时也称校,而校尉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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