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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北岸

渡过黄河,然这片地方仍然属于睢宁治下。

    明洪武十四年,明政府将邳州西南招义乡及其所辖十四个社划入睢宁,此时黄河北岸约有睢寧县新安社、董庄社、青羊社、白山社、黄山社等社。

    眼前所望,应该是招义乡新安社所在,从东面青羊社过去,则临近邳州界的偃武乡。

    然后最北端的黄山社则临近徐州界与邳州界。

    当然,此时睢寧县也属邳州管辖,连同宿迁,邳州治下有二属县。

    而且不同后世的行政单位,眼下乡、社、集、镇都只是地理概念,此时称乡称社,只泛指一片地方,便如后世称呼长江黄河,太行山、黄山一样。

    里甲制,还是这时的基层单位,都图制,则是赋税单位。

    这边也有一条准官道,沿黄河水北岸,从邳州通向徐州,然后新安巡检司就卡在路边。

    水陆要津、官道横贯,附近也有山林,匪盗容易出没,骚扰滋事,设立巡检司,确有必要。

    只是睢宁北岸这么一大片地方,以邓巡检区区二十几个弓兵想管过来,确实是有心无力。

    杨河等人上大堤时,邓升的弟弟邓官也在堤上相迎,他的递运所离巡检司不过十里,离邳州治只有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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