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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新桥买店(上)

约,报给官府用假契约,尽量把房产数量降低,明明交易面积是一亩地,却在官府备案成一分地,把财产藏匿了。

    但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相国吕惠卿推行手实法,要求各家各户自行按实申报,并鼓励街坊邻居揭发:非器、田谷而隐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

    一旦藏匿财产被人揭发,藏匿的房产会被没收拍卖,揭发人可以得到三成奖励。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读书当官,考上举人就能免税免役,什么叫书中自有黄金屋,就是这个意思了,为什么宋朝人拼命送孩子去读书,热衷于考功名,这里面有着很现实的利益考虑。

    但汴京的人口密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后世的国际大都市,不得不管理得异常严格,毫不容情,否则怎么容得下近两百万人口。

    汴京首先也是看房产,在汴京有房产叫做主户,没房产叫做客户,也就是流动人口,主户没有什么限制,有多少房就住多少,只要不偷税漏税就不管。

    但客户的限制就极为严格,不是你想租几间房就可以租几间房,朝廷首先把客户划为五等,每等客户都有规定的住房标准。

    流动人口刚到汴京最初都会被默认为第五等户,一户人家只允许租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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