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良田五十亩
“对啊”
程处默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一下醒悟过来。
要让自己的小妹生日拥有足够的逼格,这样的逼格就已经足够。
这无题的诗,程处默已经想到名字了就叫
赠程怀岚
简单明了主题明确,而且又不失格调足够气派了
说着,程处默一手紧紧拉着长孙冲,一手准备把刚刚写好的诗给收拾起来。
“程兄,墨迹还未干,你也不担心直接把毁了”
程处默大马哈的性子,赵统仅仅几次的见面都是见识到了,只不过往往这样的人,才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一个面容憨厚的人与一个看似满腹皆是算计的人,不管二者心机如何,从表面上,还是面容憨厚的人更容易让人接近。
这乃是千百年来,一直不变的定律。就算有些人把头撞破了南墙,留下了千古的告诫,但终究还是无用
程处默晒晒的笑了笑,等墨迹干后,才收拾了起来。
在临走之前,一直不曾开口的长孙冲犹豫了一下道:“赵兄这一手飞白体埋没于市野之中,未免可惜了,若有机会,赵兄大可前往长安来,那里才是赵兄大展身手的地方。”
读书人,读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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