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乐熹续说兼并事
形式多样,有‘活卖’与‘绝卖’之分。
‘活卖’是指卖主保留回赎的权利,但回赎权力保留有一定的期限;过期不赎,即成‘绝卖’。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活卖’的形式进行的。‘活卖’其方式主要有‘典’、‘当’、‘卖’三种。
农民想保留土地回赎权,常通过典田取得现金和实物,典田在不赎而绝卖时所得的补价为数很少。”
马腾又问:“那买进土地的通常都是些什么人呢?”
乐熹说:“有能力并乐意追求土地财富的主要有这样两种人:
先是占据社会优势的人,包括王侯、将相、皇亲、贵戚、在职官吏、退职乡绅、地方豪强、名门望族等,其次是富商大贾。
有关他们购置田产的记录史书上不乏其例。
汉朝建立以后,新的权贵集团开始利用其政治影响集聚财富。这些都是汉朝最初几代人皇帝的功臣及后裔。
例如,灌夫虽然是一个军功并不显著的武将,却也积累了大量的财产和良田。
这个集团中的功臣在高祖封侯的有143个,吕后当政封了12个,文帝统治时又封了1o个,总共有165人封侯。
这些家庭及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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