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钱庄和恶钱
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
唐玄宗开元五年,针对私铸恶滥现象采取禁断措施。“宋璟知政事,奏请一切禁断恶钱。六年正月,又切断天下恶钱,行二铢四絫钱。不堪行用者,并销破覆铸”。于是“至天宝之初,两京用钱稍好,米栗丰贱”。但“数载之后,渐又滥恶,府县不许好者加价迥博,好恶通用。富商奸人,渐收好钱,潜将往江淮之南,每钱货得私铸恶者五文,假托官钱,将入京私用”。
统观唐代历朝,受“私铸”影响的时期很长,造成唐代货币流通中“私铸”盛行的原因很多,主要表现为:一、唐前期私铸问题十分严重与铜的私人占有有很大关系。据唐六典记载,“凡天下诸州出铜铁之所,听人私采,官收其税。若白镴,则官为市之”。
官府只是对私采铜矿征税,对税后的铜矿并不强行要求卖给政府,而是允许自由买卖。这项规定使得每年开采的铜矿大部分掌握在私人手中,因此导致唐前期私铸猖獗,恶钱泛滥。官府虽多次重申禁止私铸钱币、禁铸恶钱,但均未能彻底执行,以致开元二十二年张九龄提出“不禁铸钱”。
王群又道:“这钱庄之中的事情纷繁复杂,不是一言而蔽之,如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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