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船厂 一
船匠到位了,接下来就是建设船厂和码头。
有了银子开路,临高县衙的办事效率空前的高,征发徭役的布告很快就贴了出来。
临高县户籍在册人口将近一万,这次征发徭役要求每户出一人,除去老弱妇孺,以及有功名者和以钱免役者,实际到位的大概一千多青壮。
按平日的效率,这一千多人要全部集合前往指定地点,没有个把月是做不到的。钱师爷这次很卖力,请示吴县令后,派出所有衙役赶赴各村,对各村里长发了狠话,十日之内不赶到博辅,今年粮赋加收三钱“火耗”。
“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临高县正赋不高,火耗就是各村最大的负担,现在火耗定额每两三钱,再加三钱就是每两六钱,那就真要了老命了。
虽然实际上吴县令、钱师爷是否真敢这么干还是存疑——因为容易激起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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