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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夺田 二

的征收,是一本乱帐,纳了钱粮的,未见得能收到官府收粮的“粮串”;不纳粮的却握有纳粮的凭证。有人没有立锥之地却要缴粮;有人坐拥千顷良田却毋须缴纳粒米。反正上头只要征额够成数,如何张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苟家盯上某户村民家的田产后,苟二贵就利用户房书办的权力,将这户人家定为上等户,拔高其缴粮的标准,并在收粮过程中,在“浮收”上动手脚,使得该户缴纳的“耗米”和“尖米”比赋税正额还多。趁其不堪重负之下,苟大富再出面低价买田,多半能得手。

    至于买入良田之后规避赋税的花样,名目繁多。最常见的手段就是“优免”、“诡寄”、“产去粮存”。

    所谓“优免”,就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享受朝廷免交赋税的福利;‘诡寄’,就是将自己的田地伪报在他人名下,借以逃避赋役。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苟大富没有功名,亲朋中也没有读书人,不能享受“优免”政策,也玩不了“诡寄”,他玩的是第三种。

    如果说“优免”、“诡寄”是侵吞本应缴纳给朝廷的税赋,欺瞒的对象是朝廷,那么“产去粮存”就是百姓**裸的抢劫了。

    以苟家为例,苟大富买入别人家的田亩后,利用苟二贵户房书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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