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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勋贵阶层



    陈信自身拥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王国最高权力于一身,原本是不需要再设立议会这种分权机构的。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陈信发现,以一个人的智慧,真的无法完全承担全部的立法工作重任。

    而且,未来随着国家行政部门的增多,国家变大,人口膨胀,公务也会越来越多的。

    如果自己常年的掌握全部权力不放手的话,实在是很容易厌烦那些工作,变得懈怠的。

    可是,如果把权力下放到了内阁,等到内阁的影响力扩大到了所有部门和独立单位后,会不会出现现在大明崇祯朝的内阁那种,全体文官一起蒙蔽君王的情况呢?

    这种情况可是不得不防啊,在半年前,陈信手下的文官系统,不也是在认为陈信和后金对垒必败的情况下,开始架空他本人了吗?

    于是,陈信突发奇想,何不在自己之下,设立一个和内阁平级的机构,替自己接替一部分的工作,同时帮自己监督内阁,不至于让他们滥用权力,出现抢夺君权的苗头。

    内阁行使的是行政权,那么按照后世三权分立的原则,这个设立的新机构,应该行使的是立法权了。

    这个机构,需要每隔几年就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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