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武家法度 大章
可悔还之次恩地外田畠资财雑具等之仪者可任亡父譲状
一栋别法度事既以日记其郷中へ相渡之上者虽为或逐电或死去於其郷中速可致辧偿为其不改新屋也
一他郷へ有移屋人者追而可执栋役銭事
一其身或卖家或国中徘徊者何方迄も追而可取栋别銭虽然其身无一銭料简者其屋敷拘人可済之但屋敷於貮百疋之内者随其分量可有其沙汰自余者郷中令一统可偿之縦虽为他人之屋敷同家屋敷就相拘者不及是非欤
一栋别侘言一向停止讫但或逐电或死去者就有数多及栋别銭一倍者可披露糺实否以寛宥之仪随其分限可令免许
一悪党成败家之事者不及是非事
一河流家之事以新屋可致其偿无新屋者郷中令同心可辧済之若流事至于十间者不及改也付死去迹事者可准右
一借銭法度之事无沙汰人之田地従诸方相押之事以先札可用之但借状至无纷者其方へ可落着事
一同田畠等之方へ书入借状事可用先状虽然至谋书谋判者可处罪科
一亲之负物其子可相済事勿论也子之负物亲之方へ不可悬之但亲借状加笔者可有其沙汰若又就早世亲至拘其遗迹者虽为逆仪子之负物可相済之事
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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