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长尾武家法度
罪。
第四条斗殴对方的特定处分
斗殴的对手相关,无论谁皆不解的情况下,这种场合,发起斗殴的现场若有出现怪异行为的人,则定为死罪,其对手将不予追问。根据检证对于斗殴者的身份非常清楚的时候,由斗殴者的主人来进行亲手处刑。
第五条被官者的罪行连及主人的情况下
被官者的罪行一般不波及其主人,但是,若有袒护或放纵嫌疑被官者的领主,没收其所领,若此领主没有所领,则将代替被官者受刑。
第六条未成年人斗殴
未成年人斗殴不受罪责,但是,未成年人斗殴中若介入父辈,造成重大影响者,将对父子两代人问罪。
第七条未成年人过失杀人
未成年人误杀友人时,不满16岁者不问罪责
第八条知行的卖出
禁止以任何生计理由出售知行地。急迫需要资金的时候,将原因向长尾家上报,取得限期租卖许可。
第九条对于限期租卖知行的检地工作
知行地有期租卖的情况下,租卖期限结束之前不得据况检地,只不过卖出前可形成的契约一旦结缔,将不受这种限制。百姓们私人性质的买卖名田,领主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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