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川假名目录
因为水渠通过他人的知行地,所以要向拥有此知行地的主人支付水渠使用费。
第十六条他人知行地的贩卖
不得随意贩卖他人的知行地。
第十七条名田的要求
禁止使用之前的旧文书来索要名田,但是,如果拿出的是转让书则另当别论。
第十八条借米的利率
借米的利率,第一年根据契约来设定。第二年的单位利率每石米为一石利,借米5年连本带利一共六石,经过六年若仍无力还贷的情况下,可以先向奉行报告因由之后再进行强制还贷。
第十九条追债
关于偿还债务,最初本利合计共本金的两倍,则在两年内债权者不得追讨债务。若在六年后仍未偿还债务这种恶劣性质的情况下,向奉行报告后强制还贷。
第二十条【今川家】对于贫困领主的救济
需拿知行地作为贷款担保,如果是收入贫困的情况下,视其对今川家的功绩,将予以一次性的救助。但是,出现第二次这种情况,则没收其所领地。
第二十一条向属于他人领地的百姓追债
对于他人领内的百姓,强制追讨负债的时候,之前必须获得领主的许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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