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0—13术
4—3—10盛东风问第十术圆方策
《反应篇》曰:“未见形,圆以导之;既见形,方以事之。进退左右,以是司之。”
步石答:说,不了解情况,那么可以用“圆”法去了解;既然已经了解情况,应该以方法去处理。进退左右,目的为了掌控事物,却是在服务事物。
解说,任何事物有它自然的天性、情形。它自然的情形才是它真实的情形,才能真正代表这个事物。但这种‘真情形’有时我们并不能直接看见,而我们又想看见,那么就要设法引导它出现。这就有一个原则,即你无论选择什么方法,都不能使事物的‘真情形’变形。不使事物变形的方法统称为“圆”,所以有圆滑。目的仅仅是看见真情形。(为什么不能严刑拷打而逼供?因为那样可能使事实变形而看不到真情形。)
看见事物的真情形,我们就可以控制事物,控制事物,就要加“规矩”在事物的身上。“规矩”即处理事物的方式方法,通过“进退左右”的试验使得方式方法与事物相互适应而既服务事物又实现控制事物的目的。(在服务中实现控制。服务要了解事物,控制也要了解事物。)现在,在概念上只有“方式”、“方法”而没有“圆法”了。圆法认识事物过程结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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