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劫杀
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不再是大片大片的荒芜,四处地水火风肆虐。
选石蛋是因为,李烛影在其中,敏锐的感知的里面有微弱的生命反应。
“这么多年感悟女娲造化灵诀和盘古化生万物不是说着玩的。”李烛影托着石卵,有意用造化玄空之气滋养它。
“想要彻底救活它,恐非一日之功。”
放下思绪,李烛影继续讲目光,投向那柄剑。
之所以选柄剑,一是因为他一直有种执念。穿越而来,又是洪荒修仙,不修一手凌厉剑诀,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
当然,也没地方乱说……
虽然洪荒重灵宝而不重技巧,却不能抹灭一个后世人对剑的喜爱。
再一个就是李烛影的攻击利器并不多。玄元控水旗主防,葫芦只提供灵力供给,没攻击力。教人鞭占人族气运,打杀不死人!纯粹是用来教训恶心别人的。
他的丈八蛇矛虽不入先天,也是不可多得的异宝。却有失堂皇大气,少了一些霸气。也正是如此,再就是它能力敌方天画戟,却要排在方天画戟之后。
炼制它的人,在刃口设下诅咒,也就是因为它那一点偏阴毒。
观那锈剑,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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