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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土地使用制度

全是由国有资金建设起来的,而且土地也是属于国有,所以城市中的固定资产都是属于国资部在统一管理。

    在安排好了为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而必须存在的公共场所和相关机构之后,其它的住房、门面和地下设施才可以面向普通百姓出租。

    由于这种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单元,其中并不存在什么大型的厂矿企业。

    而且公共交通十分便捷,所以住房的区位租赁价格差距不大,最主要还是楼层高低上有一点差距。

    但华夏国实行的是市场化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新城之内房屋的租赁,是按照所有提出入住申请的正式成员,其信用点的多少排序来确定选房顺序的。

    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选房的话,就必须按照家庭成员的平均信用点的多少来确定选房顺序。

    这是使用的行政手段,要让所有人都要意识到个人信用点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引导。

    市场化的手段体现在房屋的租金确定上。

    如果按照房屋的造价来看,这些远超他们生产力水平的房屋根本就是他们享受不起的。

    一千多华夏币一个平方的造价,还不包括土地、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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