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旌书吾名
燕北曾进过许多草原上鲜卑人与乌桓人的部落,但没有一次像如今这般,好似巡查自己领地一样骄傲并光明正大。在他进入素利部落之前,曾以为素利的部落在草原上已经是比较大的二流部落,或许与那些小部落能有什么不一样,可实际上让燕北失望了……这个部落尽管非常庞大,却如其他小部落一般蒙昧。
只有基本的以物易物,毛毡帐篷以血缘关系三五成群地扎在部落之间,帐与帐之间的空地相连便成了道路,每十几个几十个笑族群中便有一两个看上去比别人华贵的毛毡帐,部落中到处是猎犬,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狗叫,天空上偶尔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唳,听上去空灵而寂寞。
这里与汉家城郭差的太多,用了很长时间,这座在燕北看来风餐露宿般的部落便完全展现在燕北面前。而在他看来,鲜卑部落中唯一可取的便是他们对军事的成就了。那些削掉头发的鲜卑马弓手在部落中随处游曳,间隔不过百步便会遇到鲜卑人巡逻的队伍或是哨台上的发式诡异的胡人弓手虎视眈眈。
当他们徒步走到属于素利的高大毡帐,望着帐外竖立起丈高的长幡,就算是燕北也不禁出言赞叹,“阁下的毡帐真是好气派!”
风卷起金钱豹尾,长幡迎风招展,上面用兽血写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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