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九章 推卸责任
将聂大辉,定位为一个,只是想赖账,要逃避打击,隐瞒了其他罪行,才急着出去之人。
只要不是抗日分子,无论是政保局还是宪兵分队,都不会太过认真。哪怕真是江洋大盗,如果没跟日本人为敌,都只是小案子。
所谓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心情。一旦涉及到政治的案子,比如说涉及到国、共人员,或者其他抗日分子的案子,都是大案要案。
还有像发生在法租界的抢劫案,闹得满城风雨,算是中案。因为涉及到日本人,也有了政治因素,所以也是必破案。
如果只是小偷小摸,就要看办案人员的心情了。心情好,就多去查点线索,认真对待。心情不好,把案卷扔到角落里,永远也不会去理会。
比如说杨志,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按说,杨志应该永远待在监狱里,但是,最终他却披上了警服。在警察局眼里,杨志干的那些案子,都不算事。
“我看,他给你的那张欠条,恐怕是无法兑现了。”李邦藩微笑着说,任何可能性,都是存在的。
“可惜了,我的六百大洋啊。真不该,为了多贪一百大洋,就把人给放掉。如果把人抓回来了,我心里还好过些。如果没能抓回来,我实在没脸再见局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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