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赵国党争
恿,亦非他人强迫。赵俊因为自己控制不住,就行凶杀人。如是因为如此则免除责罚,则天下醉酒之人,不管有无动机,则皆可免其刑罚,此于天下无辜之人有何公理可言?”
“至于因其罪过,罚其田产归公,乃是律法所定。不能因为其实公族之人,其良田就归入公族,此乃律法之所无也。”
“臣乃国家司寇,此事于情于理,于国于法,都无半点错判之嫌,反而条条有理有据,乃是一件堂堂正正的铁案。臣不知此案哪里有错?若是君上以为此案有错,请先免去臣司寇之职,再另寻其他判官判定此案!”
赵雍看着针锋相对的两个人,一时间又头疼不已。本来已经进入正轨的改革,想必又会因为这件事,出现些许波澜。
其实赵雍看的很通透,赵俊案表面上看,是因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你站在高处看去,这里面的关系之错综复杂,足以让赵雍望而却步了。因为这个案件的背后,实际上是两股势力的再次较量。
话说自赵国拥有代地之后,整个赵国就出现了界限分明的耕作方式,代地及周围,是以游牧为主的经济方式,而南边,是以邯郸、中牟为主的农业经济方式,所以赵国是一个经济关系比较复杂的地区。其表现就是,以公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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