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8章 反腐
实已经算比较完备的监察体系了。但因为整个满清腐败成风,整个根子烂掉了。都察院的御史作为监察官员,不但失去了自宋明以来巡视地方的权力,陷入到日益繁琐的程序性事务,而且,科道官员通过“风闻奏事”的权力也几乎丧失殆尽。而给事中作为封驳官员,不但在管理上被划入都察院,视同御史,而且在实际政务运行过程中,已没有实际上的封驳权。在奏折制度和军机处创建后,重大军政事务高度机密,一般很难为外人道也,给事中连内容尚且不知,弹劾、封驳从何而来?
这也是当初乾隆年间爆发的甘肃冒赈案,这么大的群体贪腐案件,都察院竟一无所知,最后还要考乾隆亲自发现的原因。
不管怎么样,冯云山最终决定在中华帝国设立一处单独的监察部,独立于司法部和内务部之外的监察机构,虽说,特务司也有部分在监视百官的职责,但特务司重点还是在特务侦查方面,监察百官,尤其是成立反贪防腐机制,监察部的成立很有必要!
新成立的监察部,只向皇帝冯云山负责。它机构相对独立,不易受其他的官员和衙门机构所干扰。监察部下设立反贪司、防贪司、综合司三个机构。
反贪司,顾名思义,便是将贪官调查出来,是整个监察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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