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 章 帝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下)
六,发展对外贸易。
五年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国家的商务部下设立外贸局,成立以南洋公司为首的对外贸易经济体,分为南洋公司、东洋公司、北洋公司三大对外贸易公司,分别设立在帝国的广州、上海和天津。
三大洋的对外贸易公司均为国有控股。其中南洋公司为绝对的龙头公司,原本属于皇帝冯云山个人占股比例为百分之八十,其余的百分之二十股份则是原广州十三行和广州一带的乡绅集资所有。但为了这次发行,皇帝个人只保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将其中的百分之五十划拨国家,剩下百分之十股份面向全国发行。同时,东洋公司和南洋公司也是如此,由中华帝国国库各出资三百万两,加上政策成本,占股百分之七十,其余的百分之三十股份,作价二百万两,面向全国的百姓发行股份,任何人都可申购,通过这种手段,将华南、江南、北方直隶一带的民间资本全部牢牢地系在三大对外贸易公司的战车之上,同时也增加了就业,集中帝国力量,对外贸易。
同时,帝国内阁设立《帝国对外贸易章程》,鼓励和规范对外贸易的发展。沿海各省,均设立对外贸易局,管辖各通商口岸的海关,规范对外贸易事项。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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