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时期的大事
时严,不好掌握,导致刑罚混乱。隋文帝即位后,于开皇元年(581年)命高顽等人在北齐北周旧律的基础上更定法律,在开皇三年(583年)又让苏威等人加以修订。这就是《开皇律》。《开皇律》分十二卷,500条,刑罚分为: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五种二十等。废除了鞭刑、枭首、裂刑等酷刑,简化了律文,是唐代及其以后各代法典的基础。
隋唐大运河
隋代的政治和军事中心位于黄河流域,尤其是关中地区,在平定南陈期间,为了运兵南下,开始修建运河。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三月平定南陈后,为了将江南的粮食和纺织品运送到北方,又陆续开凿了数条运河。最终形成以东都洛阳为中心,首尾相连的几条运河。
隋文帝开皇元年(582年),修建西安到潼关的广通渠,二年开皇七年587年,隋为兴兵伐陈,从今淮安到扬州,开山阳渎,后又整治取直,中间不再绕道射阳湖。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开通济渠,工程西段自今洛阳西郊引谷、洛二水入黄河,东段自荥阳汜水镇东北引黄河水,循汴水(原淮河支流),经商丘、宿县、泗县入淮通济渠,又名汴渠,是漕运的干道。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年又开永济渠,引黄河支流沁水入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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