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江南之乱四
解决南方之乱,关键还是要加强南北的交流,北人去南方水土不服,若非重利刺激,很难留下。这也是每次大军平南后必须北返的原因,因为军士们不愿意在这里扎根,朝廷也没有足够的政策吸引他们。
所以末将以为,这次诛除了元凶首恶后,会有大批无主的良田,可以按我朝皇上登基之初的均田法来在江南实行,应该可以开出更好的条件,比如每丁一百到一百二十亩地,桑麻田三十亩,不信没人留。”
杨坚的均田法是在隋朝开国时与高熲共同制订的,在北朝故地给每丁(成年男子,二十一岁成年,五十岁后则停止)是八十亩地,称为露田,死后归国家,民众无产权,永业田二十亩,可以传给子孙。作为对国家的回报,每丁每年要为国家服一个月的徭役(后改为二十天),为国家筑城开河,或者充任大军民夫等。
当时北方的人口达到四百多万户,近两千万人,为了给民众腾出这么多地,杨坚从贵族与官僚阶层开刀,一品亲王的永业田也只是降到一百顷,一品京官的永业田只不过有五顷,每一品则差五十亩,上次王华强和弟弟的那两个九品官分到的永业田不过加起来二顷而已。
相比之下,南朝的法令对这些地方士族与豪强极为宽松,大户人家占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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