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杀价(下)
。
夷州百姓民风淳朴,除了因为在和平环境下,没有太多勾心斗角的磨砺,更多的是三大家族强硬的政策所致。这里的刑罚极为苛刻,在大陆一些甚至算不上刑案的是件,放到夷州来,都是涉及生死的大罪。
拾物不举,便是重罪之一。以三大家族的律法而言,拾取之物的价值在十两纹银之下,拾获人可自行处理,十两之上,百两之下,则需去官府备案,若一月之内无人认领,则拾货人可缴纳物品价值一半的银钱,购买失物。
至于价值百两以上的物品,则必须上‘交’,当然,官府也不会一‘毛’不拔,根据物品的大概价值,多少会赏赐给拾获着一些银钱,当然,与货物本身的价值相比,赏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贵重物品,最易引来纠纷,三大家族这一决策,除了多少能增加自身收入之外,还能避免不少因拾遗引起的麻烦。
这根钗子,压根不用拿去鉴定,也知价值必在百两之上。‘妇’‘女’的面‘色’越发‘阴’沉了,此事若让官府知晓,她少不得要为此获罪,可如果拿去上缴,五两,十两的赏银,她岂非亏大了?‘妇’‘女’终不甘心,强行辩道:“这就是我自己做的,你说我拾来的,有证据么?”
姜云摇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