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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掾吏杜衡

    高诚与高江虽然对高珣的手段有点不认同。但是也觉得高珣说的不错。为了高家的发展壮大。在当时所在情况下,如果邹志不配合,杀掉邹志全家是最好的办法。也不在执拗高珣的心狠手辣。打开了这个心结后,三人又交谈一会,因天色不早了,高诚与高江也回了他们的房间。

    第二天,辰时刚过,高珣,高诚,高江三人就牵马出了吴县县城。如今卖盐凭证已经到了手,但是如果高珣要到海盐县城卖盐,还必须要海盐县市集寺衙开具的租赁凭证。东汉时期,在每个县城,都有或大或小的市集。而这市集,是大汉官府在城里专门规划出来,供商贩进行商业活动的。官府在市集修建店铺,并把店铺租赁给商贩。而官府就是凭借这店铺的大小来征收商贩的税。根据汉律《二年律令.口市律》:“市贩匿不自占租,坐所匿租臧(赃)为盗,没入其所贩卖及贾钱县官,夺之列。列长、伍长弗告,罚金各一斤。蔷夫、吏主者弗得,罚金各二两,诸位诈给人以有取,及有贩卖贸买而诈给人,皆作赃与盗同法,罪耐以下有(又)迁之。”

    高珣卖盐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救济灾民,得到声望。他每耽搁一天,流民面对死亡的威胁就多增加一天。于是为了赶时间,高珣骑了一匹马,操近路赶往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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