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带着天书去修行(6 / 6)
首页
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2章 痴与悟
的产业。只可惜他压根没有这份能力,十几年来,原本大好的杨记商行早已被其他竞争者一点点蚕食干净。其中最大得益者便是如今韶山的土霸主池家。
虽然杨府如今不再像当日那般如日中天,可毕竟也是韶山大户。随着陈凡年纪一天天长大,杨博远心中的那份担忧就越来越重。
大夏律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凡大夏子民年满十六岁,便有继承家产的资格。
算算时间,陈凡也快到这个年纪了,到时候他就有权利追回那份原本该属于他,而被他舅父舅母“保管”的财产了。
<本章"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观看!>
上一页
加书签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