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温纯的无奈
后,如有必要,地方佐贰官当听从御史调遣,权力可比一地正印官。
权力之大,也并非是没有限制,太祖皇帝设立御史制度之处,便已经考虑到御史贪腐的问题,也自然有相对应的措施,一则御史权力虽大,责任也大,明会典明文写出,御史风宪之官犯罪者,罪加三等,有赃则从重论之!
其二便是御史的流动性,都察院分十三道御史,各自分巡一省之地,另设巡盐御史,巡漕御史等官,而都察院最大的独立性就在于,分巡哪一道是差遣,而非职务,故而都察院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调动御史。
一般来说,御史在一省纠察巡视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年,年初出发巡视各地,年末回京述职,次年调任他省。
如此强大的流动性,也决定了御史没有时间如地方官一样在一地培植亲信,掌控势力,也便大大遏制了其贪腐的可能性。
加上御史科道官,大多数自新科进士当中选取,这些进士刚刚进入官场,尚且满怀抱负,血气方刚,自然不会为了区区小利而自断仕途之路。
这么种种原因下来,便让御史言官成了大明朝出事最少的群体,似这般巡盐御史勾结盐场管事倒卖盐引的事情,着实是稀罕的很。
不过这还不是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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