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夺情的代价
先就会被拷问,把对皇帝挥剑视为对父母施以白刃。走投无路之人会举起反旗,就整个社会而言,大多百姓对这种行为持鄙夷态度,这正是这种道德规范的作用所在。
孝的表现之一,就包括了对死者服孝义务。明朝从制度上规定了官员父母以及家中其他长辈的死亡服丧义务,这既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一种福利,大致相当于丧假。官员在至亲死后,这种带薪假期回乡守制,完事后依旧回朝听用。至于有些人不想做官,选择在家乡照顾其余亲人,也会享受自己这个级别应享受的官员待遇。
这是整个国家官员都要遵守的制度,尤其是文臣不比武将,没有迫切的战斗需要,自身的道德操守要求也比武人为高。更是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这种守制丁忧制度,以作为万民表率。毕竟老百姓的眼睛是看着当官的,如果做官的可以开头不孝,下面的百姓就不好办。
其次,夺情也面临现实问题。守制丧期是三年,实际执行为二十七个月。在此期间,应该穿丧服,食素,以表示对父母的哀思。顺带提一句,这里还要感谢朱元璋,在明王朝建立以前,守丧期内甚至不能与妻妾同房,如果丧期生子,还会被视为过恶而被言官弹劾。朱元璋从增加人口需要以及人之常情考虑,放宽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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