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讲斤头(下)
人也在衙门里做事,不是不懂规矩的。按照大明规矩,外乡人住在一处地方太久,是可以把这块地算成自己户籍所在县的土地。人不一定要跟着地走,也可以地跟着人动,我洪家还是可以做南海人。如果到了那一步,大家怕是就没办法做乡亲了。”
“没错,但那是要买田骨,而你们如果查查户房的底档就知道,你们手里只有田皮。洪家坝的田骨,可不在你们手里。”
冷漠的态度,尖利的言语,如同锋利的针,戳破了洪家最后一面盾牌。广东田骨田皮分离严重,大多数时候交易田地,都只能买卖田皮,因为田骨的主人要么找不到,要么即使找到也不大清楚自己名下到底有哪些地产。
洪家那片淤地本来是无主的,开垦之后应归洪家所有。但是当时洪家初来乍到,诸事不熟,只能听胥吏摆布。再加上贪图着少交些税,少服些役,就在几份文书上按了手印。结果那几千亩淤地的田骨,都在衙门几位书办吏员以及当时县令身边的长随、门子手里。
等到县令升转,土地出售,几经流转现在这些田骨在谁手里,就是件很难查证的事。洪家手里有的只是田皮,想要享受这个把地改成所在籍的正策,就很有些难办。要想彻底解决,非得官府里大有力量的人出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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