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2章 三百万石霸主(一)
则收归领地所有.
二,土地等资源未经罗氏家内政阁批准,不允许买卖交换.
三,在未曾得到罗氏家内政阁批准前,每户最多只允许拥有田地五反(1反=10亩),林地,山地二反.
四,领民分户以后.每户领地只能由家中一子或一女继承.其他儿子或女儿将由罗氏家内政阁在其他地区另外分配田地等资源.(主要目的是避免领民家族过于集中.同时也是利于分散那些现实中人数众多的家族的势力.)
这些关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法度.实际上等于将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收归到罗氏家手中了,这样的情况下,是跟这个时代的社会背景相违背的,一般情况下必然会遇到阻碍,但由于当初罗氏家起家之时,罗氏家领地上基本上都是一些本来就没有土地的流民,秽民,或者是拥有少量田地的农民,没有任何豪族势力.所以推行起的时候就没有任何阻力了.
日后,随着领地的不断扩展,对于一般的敌对豪族,罗氏家所采取的基本都是灭族(男丁砍杀,女眷分散赏赐或迁移定居)的打击方式,直至罗氏家从一个小豪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大名,这个时候,罗氏家的实力已经足够强大,完全无需顾忌这个问题了.而领地中的领民也已经适应了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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