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步步蚕食(上)
收百分之十的额外税赋,持有土地超过人均两百亩者,则加征百分之二十,如此类推,最高征收税赋达到百分之七十。
这套严苛的法令一经颁布,立刻引起诸多土豪富绅的强烈抵触,但刘存却不为所动,严令各郡县衙门不折不扣地执行,为此责成青州府的监察衙门,派遣官员四处查访,迫使地方豪强不得不把土地卖给当地政府,收回的资金大量投入到获利更高的工商业领域。
地方政府收回的土地转手租给无地民众,仍然按照“五年内征收百分之五十所得、满五年土地即归耕种者所有”的政策实施,此举获得广大民众的热烈拥护,政府的威信没有因为地方豪强的抵触而受到丝毫损害,反而因为获得大多数人包括小地主与富农阶层的拥护而增强。
各地豪强对刘存整治乐安郡等诸多豪强的血腥铁腕印象深刻,至今为止,没有人敢于与推行新政的各地官府作对,否则等待他们的只有没收所有财产、全家全族发配夷洲垦荒的命运。
正因为推行严苛的土地法令,各地都有转让土地和房产举家迁往辽东、江东或荆州定居的豪强,其中便包括年仅十岁的诸葛亮一家。
诸葛氏是琅邪望族,诸葛亮的先祖诸葛丰曾在西汉元帝时做过司隶校尉,诸葛亮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