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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二章 总长之子。

    [ 欢迎光临 , ]    . .

    写字如做人,华夏许多上岁数的老人家都认这个理。

    年轻时可以写得飞扬跋扈点,夹杂点狂草杀气属于正常范畴。

    步入中年,一些完成了原始积累,处于厚积薄发时期的男人都开始写漂亮的楷书,字正方圆,内敛通达。

    到了五六十岁、许多老人家则开始走苍劲路子,他们的人生经验和阅历都够了,像一壶珍藏多年的老酒,飘荡出來的是醉人的味道。

    而薛家老太爷,这位活了百年的燕京一宝,他写的字却有了返璞归真的意思,除非是浸**法数十年的老学究,否则大部分人瞧见老人家的字迹,多半会觉得他的书法实在不敢恭维。

    笔走龙蛇,差得远了。

    一笔一划勾勒得中规中矩,跟刚学写字的小学生差别不大,很难让人想象是出自一位可以当着燕京无数大佬侃侃而谈的老太翁。

    老顽童。

    大概就是说的这位老太爷吧。

    薛白绫端着一碗莲子羹,是宁姑嘱咐薛白绫端來的。

    老太爷沒端架子,孙女儿一进來,他便放下毛尖,很随和地端过莲子羹吃起來,直至吃完,他才抹了抹嘴道:“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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