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
大理寺喀地关上大门,此案关系重大,不公审。
众人拥在外头,久久不散,声称要坐等案审结果。
东宫与二皇子两边派出代表,监督案件审理,杜绝包庇,糊涂审案。
原告兼被告夏侯雍把春香楼的龟公老鸨,夏侯俊挑剩下的雏妓等相干人证、物证一具有些发臭的小孩尸身,一把凶器,匕首上刻有行凶者的名字。
大理寺卿让人验尸伤,仵作回禀,凶器锋刃与死者身上伤痕吻合;一百三十六道伤口,道道左深右浅,顺畅不滞,表明凶手以右手虐杀,强调这点,是因为众所周知,嫌疑人夏侯俊惯用左手。
夏侯雍喝一句:“笑话,他就不能改用右手?那晚,他用的就是右手!”
仵作只回道:“大人,左手和右手的使力方向天生就不同。”
大理寺卿开始盘问人证,春香楼龟公老鸨姑娘畏畏缩缩不敢说,后来等衙役搜出五百金的金票,他们纷纷指认是夏侯雍贿赂,要他们诬陷夏侯俊;那些个小雏妓一到公堂,就扑到夏侯雍身上又哭又打,叫骂凶手,杀人凶手;又向官老爹又跪又磕,青天大老爷,救救她们,砍掉那个禽兽不如的恶人的头。
夏侯雍震惊又愤怒,喝道:“你使什么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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