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部分
免海裕与越秀以同样的手段复制第二个造纸实体,将锦湖掏空,这一条件同样会约束正泰集团。
海裕提出正泰此次收购的股权锁定期为三年,三年之内不能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三年之后,海裕、越秀仍有优先收购权;正泰反过来拿这一条件约束海裕与越秀。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对下属六家造纸厂行使并购权的时间表,六家造纸厂的承包经营权为十年、八年不等,并购权只能在承包期限内行使,正泰自然要防备海裕、越秀与海州市有关部门另行签定秘密协议,锦湖一直拖着不行使并购权,一旦过了承包期,锦湖解散,海裕与越秀组建第三方公司收购造纸厂,他们在这时候高价收购锦湖的股权,不一样要傻眼?
并购时间表越往前移,越能发挥正泰的资金优势,不然正泰有什么借口以增资的形式来争夺控股权?
正泰提出两年之内并购进度要达40%,三年之内并购进度要达到80%。
锦湖现在拥有六家造纸厂的经营权,按照目前的模式发展下去,三年之内将会拿到海州市绝大多数千万规模以上的造纸厂的经营权,就算技改后的各家造纸厂新厂负债率奇高、净资产相当来说会很低,但是并购进度要达到80%,动用的资金量也将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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