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部分
了,我只承认我是“作家”。当然,作家也分好和坏,成功和不成功、红和不红、成名和未成名的作家。有人说听人自称为“作家”就觉得可笑,我管他笑!自己先瞧不起自己的行业,谁还会看你写的东西!我写了超过四百五十部书,在世上目前有超过一百二十种挂我名字不同版本的书,至少有十一个国家和地区有我的作品出版或连载,最保守的估计也已写下了四千八百万字以上的作品,而且,我的作品包括了一切文类(连诗与评论),从不欺场,每部都用心的写,大致都写得很快活,从不请枪手不找人代笔,不交行货。每天都至少接到五至七封读者自各地来函骂我何不把故事写完──我还不是作家,谁才是作家!那已不是谦虚,而是虚伪了!
初写作的人(包括我),难免汲汲于名利。但写作其实不是出名获利的捷径。写作不易。写作宁澹淡。写作是马拉松赛。写作要耐得住寂寞。写作如十年磨一剑。写作是梅花香字苦寒来。──除非你觉得它好玩、当作兴趣、视为一场游戏,自又不同。因为要写好作品,所以要读很多书、做很多事、交很多朋友、体会很多的心理,且把名利做明理,那么,写作的确是件值得投身的志业。
虽说写作不只为稻粱谋,但利益总是有的,只不过那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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